2015年6月21日 星期日

機會成本

不確定工作簽證減低風險的做法
也就是放棄這個工作,耍廢到東北三大祭
或者到九月確定不成繼續找工作,一個月後開始準備認賠出場
解約付網路違約金,家具處理等等
然後預計回台灣搞屁了



可預期一定可以申請工作簽的減少損失
不搬的固定成本
六七八九四個月房租加上月票45000*4+27000*4=180000+108000=288,000
Risky of bus fee 300*2*24*4=14400*4=57600

搬遷的固定成本
搬家費用抓50000
違約金45000+8000+640=53640
六七房租加上月票45000*2+27000*2=90000+54000=63,000
八九月租加上車票35000*4+10000*4=180000
total 243000+53640+50000=
(顯然搬家費用可以壓多少影響我要多虧多少錢,剩下差別是體力精神問題了,當然房租是不是也可以壓到三萬五也是個問題) 
Risky same as above 57600

新住家的初期費用終究要出二十萬,我就不另外記算了

這些幻夢都在野田先生找我進到會議室裡破滅了
我終究是有問題的,不論於公於私,我到底在幹什麼呢?
好深的惡性循環又開始了嗎⋯⋯誰可以幫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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