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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要看懂肯亞案 | 即時新聞 | 20160414 | 蘋果作者:林鈺雄(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肯亞跨國電信詐騙集團案,越演越烈,中國與肯亞警方合作,一批批強行帶走於肯亞受審的台灣人到中國。消息傳回國內,輿情激憤,朝野於震驚之餘,回應錯亂:
蘋果日報
民進黨要看懂肯亞案
作者:林鈺雄(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
肯亞跨國電信詐騙集團案,越演越烈,中國與肯亞警方合作,一批批強行帶走於肯亞受審
的台灣人到中國。消息傳回國內,輿情激憤,朝野於震驚之餘,回應錯亂:從有勇無謀的
國族主義論、不明就裡的台人冤案論到附合中方的應由中國管轄論等。這些論調,除暴露
主事官員的顢頇外,也反應我國法治與法制長期封閉的後果,以及難以和國際接軌的困境
。
毫無疑問,肯亞案涉及國家主權與政治實力、國際慣例與司法互助,但也涉及國際人權要
求與內國司法效率。儘管千頭萬緒,但拿我國納稅人薪水的我國政府官員及立委,要思考
的基本問題是:本案我國可以有什麼樣的主張或論據,達到最有利本國人的法治程序保護
原則?主張不一定能實現,但連主張也不會,連籌碼也沒有,當然遑論實現。
第一、主張於國外所踐行司法程序的合法性。這尤指針對中國帶走台灣人的行為,我國應
積極主張:中、肯雙方都必須遵守肯亞內國司法的法定程序,並符合國際人權的基本要求
。首先,從目前資訊來看,肯亞警方作法似有違反肯亞法院裁判或命令以及使用過當手段
之疑慮,亟待釐清。
其次,關於引渡等司法互助應符合國際人權要求之原則,歐洲人權法院曾先後於Soering
及Stojkovic兩則標竿裁判闡明,前者早已成為國際法上普遍承認的Soering原則(酷刑、
死刑不引渡及違反公平審判之不引渡原則),英國蘇格蘭地方法院於林克穎引渡回台案亦
曾加以援用;Stojkovic裁判進一步強調跨境司法互助絕非「公正程序的化外之地」。據
此意旨,我國政府應要求,對台灣人所進行的所有逮捕、審判、引渡或遣返程序,無論在
中國或肯亞,皆應符合國際人權要求,包含引渡前應有司法救濟途徑(如林克穎案,目前
仍在英國法院救濟程序)。
第二、主張中、台分別引渡。亦即,台灣人優先引渡至台灣,再循兩岸司法互助途徑,個
案協商台籍嫌疑人應由何地審判,同時兼顧保護本國人之原則。簡言之,尤其是電信詐騙
集團案件,橫跨數國以上(國際發話端、國際受話端、機房所在地及轉接中間地)本來就
是犯罪實務常態,因此會形成多國「管轄競合」狀態。例如,受話端即被詐騙匯款人所在
地,往往也是主要犯罪結果發生地(如肯亞案的中國),雖有管轄權,但無「排他性」,
並不當然排除其他國家(如發話行為地、機方所在地、其他結果地或行為人國籍地)的司
法管轄權。因此,各國基於維護本國利益等各種因素,往往會形成同一案件有多國主張其
管轄權的積極競合情形,再經由角力、協商來定奪審判地。
由此可知,我國官員如果一開始就先自斷手腳,屈就中方而主張其唯一管轄權,既會喪失
政治角力與外交協商籌碼,也形同棄守「維護本國人受公正程序保障」的最低人權要求。
以上兩點是對外主張,但對內要捫心自問、自我改革的是,我國司法追訴效率低落,於國
際上早已惡名昭彰,甚且成為司法互助的絆腳石。簡單說,在艱辛國際處境下,我國屢次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引渡回台的經濟罪犯(違法吸金、詐騙集團等),最後往往輕縱(只交
保不羈押,隨即又棄保潛逃至國外)或輕放(罪刑偏輕,多可易科罰金且未追訴洗錢等附
隨犯罪)。因此,中國力阻台灣審判詐騙集團,既不是第一次,也應該不是單純出於國家
司法主權的考量而已。
總言之,法治國刑事司法的目標是達到追訴效率並兼顧人權保障,我國是否兩頭落空了呢
?即將執政的民進黨,看得懂這點嗎?
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肯亞案
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
跟自己說話
曾ˉ幾何時,我好久不跟自己說話
好久不寫日記
但是只有這種被罵的時刻,連抓癢都無法扭轉心情,無比的需要自己對話的文字
因為我跟自己說話,兩三句就說不下去了
猜是因為自己也沒很認真在聽吧
很煩,反正就是很煩
每天都沒在休息一直做個不停,每天都被嫌個沒完
到底要怎麼?我就這麼糟糕事情都做不好,什麼道理?
我有什麼存在意義?死一死算了
真的好苦,好難,好不舒坦
日子過的這麼慘,卻也不願意鼓起勇氣去死
真的很沒用
追不了自己想要的人生,連生活都過不了
到底是為了
幹,越想越逃避的想睡,真的夠糟的
克林
作者coner1221 (coner1221)看板joke標題[猜謎] 七龍珠裡誰光頭時間Tue Apr 12 16:41:57 2016
無髮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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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nglee: 克林自從幹到18號就變成不魯克林了 04/12 16:43
推 gngn5566: 克林加入民進黨後變成不藍克林了 04/12 16:45
推 o816: 克林自從登就可板就變成小雲克林了 04/12 16:48
→ comedian14: 克林坐上公車之後就變巴斯克林了 04/12 16:52
推 Trick: 克林重回國民黨後變成富藍克林了 04/12 16:56
推 Masoman: 克林自從吃了火焰果實之後就變成艾斯克林了 04/12 17:01
推 yamiew: 克林開始碰電玩大作之後變成富監克林了 04/12 17:02
→ rfvthb: 克林賣的洗面乳就是可伶可俐了 04/12 17:02
推 orangeray: 真正的光頭明明是天津飯 04/12 17:14
推 Davie0817: 克林偷吃了女實習生之後就變克林頓了 04/12 17:20
推 Davie0817: 克林濕了以後就變克林伊斯威特了 04/12 17:26
推 turtlefar1: 克林自從養乳牛後變成克林牛奶 04/12 17:27
推 leo921080931: 克林自從跌倒了就變成克林波特 04/12 17:30
推 e07042000: 克林自從被悟空嚇到之後就變成赫克林了 04/12 17:32
推 will1118: 克林自從代言止痛藥,就變成抗疼寧了 04/12 17:40
推 wizp: 柯林頓XDDD 04/12 17:40
推 lucidream: 克林自從講台語就變成克林貢了 04/12 17:40
推 yudofu: 克林唱了倒退嚕之後就變成黃克林了 04/12 17:44
推 vis64: 克林自從會打扮之後就變成克潮林了 04/12 17:46
推 mjsie: 克林賣起了電器變成歌林 04/12 17:47
推 allan1686611: 克林自從學了客家話就變赫克林了 04/12 17:49
推 solu731: 克林當媽媽就變克林母了 04/12 17:54
推 slothyiaskiy: 克林寶寶 04/12 17:57
推 ru8vup4wei: 克林開始掉頭髮就變柯林法洛了 04/12 17:57
→ flowerblue: 斷 04/12 18:12
→ FishZoe: 克林小時候超強,克林super kid 04/12 18:12
推 solu731: 克林自從定居俄羅斯就變成克林姆林宮了 04/12 18:16
推 elvisleeee: 克林寶寶不哭 04/12 18:18
推 encounterxxx: 克林去買麵包結果就被擺到架上了! 04/12 18:19
噓 pincent: 黑這麼大一片害我以為還在讀取! 04/12 18:21
推 harry6275: 樓上你一定是去布魯克林 04/12 18:32
推 gj94ekm3: 黑這麼大一片害我以為還在讀取! 04/12 18:33
→ mikapauli: 克林戴上綠色帽子就變成林克了 04/12 18:36
推 devilmanamon: 克林遇到林志炫以後就重組了優克里林了 04/12 18:39
推 adidas168: 看太多克林都不克林了 04/12 18:40
→ sextitanic: 克林自從泡奶粉給小孩喝後就變克寧了 04/12 18:46
推 rax1010: 克林太興奮不小心就變...阿斯匹林了 04/12 18:48
推 payton711: 明明就是克林髮落 04/12 18:49
推 ases1996: 推文好猛! 04/12 18:52
推 x5553434: 克林去國外當清潔工變成Cleaner了 (;・∀・) 04/12 19:01
看不懂的物理學
作者cart76002 (參參)看板joke標題[笑話] 物理學笑話時間Mon Apr 11 15:40:00 2016
此笑話改自 #1BqpR79G (Physics) 作者:Xma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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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堂,愛因斯坦、帕斯卡、牛頓等科科家覺得很無聊
於是大家決定玩捉迷藏 先由愛因斯坦當鬼
愛因斯坦數到一半 大家幾乎都跑光了 只有牛頓還在旁邊沒走
這時候牛頓在地上畫了個邊長一公尺的正方形,
牛頓就站在正方形的中間
愛因斯坦數完說:牛頓,抓到你了,該你當鬼
牛頓:我不是牛頓,我是帕斯卡~ (Pa=N/m^2)
帕斯卡見情況不妙,趕緊把牛頓推了1公尺
牛頓:這下我是焦耳了 (J=N*m)
躲起來的焦耳算一下時間剛好花了1秒
焦耳馬上大聲抗議:明明就是瓦特才對! (W=J/s)
瓦特一聽不妙,動作迅速的把牛頓推回原處
瓦特:是白努利啦,不要來找我
白努利以為被找到,就這樣走出來認輸了
一旁的克爾文看到好友帕斯卡越來越生氣,也跟著怒不可遏!(PV=nRT;Pa↑ K↑)
也同仇敵愾的把牛頓拉到旁邊去理論
瓦特在說話後準備逃開時,不小心被安培絆倒
就把安培壓在了下面,愛因斯坦一看大豐收,便急忙往他們走去
被壓的安培眼看不對趕緊說:我們是伏特 (V=W/A)
伏特不滿無端被牽扯,立刻衝過來
把瓦特推開後,壓著躺在地上的安培狂揍
但安培反應非常快,在1秒鐘內反而又把伏特壓倒在地
歐姆、亨利和西門看到這一幕不約而同都嚇得跳了出來
(Ω=V/A;H=s*V/A;S=A/V)
看著安培和伏特馬上就要開打
一旁的焦耳和原本躲著的庫侖立刻就分別制伏了兩人
膽小的韋伯和法拉反應根本與歐姆他們一模一樣 (Wb=J/A;F=C/V)
韋伯很自動的走到牛頓畫的正方形內
(Tesla=Wb/m^2)
法拉就把特斯拉給揪出來了
這下子愛因斯坦不費吹灰之力找就到所有人了
但是包括愛因斯坦在內,所有人都沒有發現
其實高斯還在旁邊的角落
因為比起特士拉來說,高斯簡直小得可以~(Gauss=Tesla/10000)
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亞塞拜然
0928 (Where is the Republic)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亞塞拜然境內自治區爆種族衝突 亞美尼亞時間Mon Apr 4 02:18:43 2016
四月二號凌晨才從亞美尼亞搭機離開,沒想到馬上發生衝突,看到新聞的
第一時間,內心是真的有點難過,而這段時間聽了不少關於亞塞拜然與亞美尼
亞間的愛恨情仇,也許可以稍微分享給鄉民看看。
這一次自助旅行我走了亞塞拜然、喬治亞、亞美尼亞及納戈爾諾─卡拉巴
赫共和國(簡稱納卡,亞塞拜然與亞美尼亞的衝突所在),對於亞塞拜然與亞
美尼亞間的衝突,雙方都有各自的版本。
在亞塞拜然參觀戈布斯坦史前壁畫時,接待我的地陪是一個當地學國際關
係的大學生,他知道我來自臺灣後便告訴我說它們的政府不承認臺灣護照之類
的,有部分是卡在納卡問題上面,如果承認台灣護照,大概之後也沒什麼理由
再否定納卡。至於納卡問題本身,他則說這邊一直以來都是屬於亞塞拜然所有
,住著亞塞拜然人,亞美尼亞趁著蘇聯解體時入侵,亞塞拜然一時間沒有中央
政府,無法有效面對,所以原本住在納卡的亞塞拜然人被全部趕出去,而亞美
尼亞人也成功侵占,同時也說這是俄羅斯在背後暗助亞美尼亞,避免外高加索
地區團結(外高加索地區確實也組成過單一國家,但是維持沒多久結束了,俄
羅斯在外高加索地區確實也著墨很深,從喬治亞所分裂出來的阿布哈茲與南奧
塞提亞都有俄羅斯的影子)。
但是到了亞美尼亞後,因為參加當地數個行程,碰到的亞美尼亞地陪,對
於納卡的問題,口徑相當一致,基本上的說法都是歷史主權論,他們多數都會
主張納卡在歷史上一直都是亞美尼亞的,甚至連納希切萬自治共和國(目前亞
塞拜然的飛地)都是,而亞塞拜然是一個在1918年才突然出現的國家,對於這
些區域主張主權其實是很不合於邏輯。
至於哪一個版本才合理,老實說我也沒有答案,因為在兩國的首都都有受
難者的紀念碑,都有一套賺人熱淚的故事,看到後來我也都迷惘,只覺得這個
問題太複雜,要找出真相的難度,可能不下於臺灣的二二八與白色恐怖。但是
,在私心上,我會對亞美尼亞多一點的同情,因為亞美尼亞是目前唯一承認台
灣護照的高加索國家(亞塞拜然、喬治亞皆不承認臺灣護照),而且給臺灣的
待遇勝過中國(臺灣可以落地簽,中國不行);即便是歐洲最貧窮的國家納卡
(當然屬不屬於歐洲及是不是國家仍然有爭議),當地高級飯店的櫃檯正妹要
幫我寄明信片,也不願意超收我的郵資,一直堅持我給的已經夠多,讓我難以
將他們與亞塞拜然人口中貪婪的侵略者劃上等號。
不過無論如何,即便友善如亞美尼亞,即便不友善如亞塞拜然,究竟孰是
孰非,我想旁人恐怕都不宜也不應妄下註解,畢竟歷史通常都是屬於勝利者的
,抗戰紀念碑與靖國神社,有時候都只是一線之隔。
巴庫的殉道者小徑:
http://i.imgur.com/f8thnIr.jpg
葉里溫的亞美尼亞種族滅絕紀念碑:
https://goo.gl/KpeVbd
兩者的氛圍其實都很類似
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跨國淫
:22:35 2016
大家好,我只是個小商人。
看到板友們在討論著此則新聞,我就想做個夢。
-------夢境分隔線-------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小弟本業是個貿易商。
副業是因為本人的興趣,所以開了間小茶店,茶資六年。
拎杯已經很久沒有出來刷存在感了
所以今天看到此新聞,我可以來分析一下
順便刷個存在感,騙p幣選板主
本人對台灣的法律不是很熟悉,但是我還是把一些經驗分享給朋友們
我相信新聞裡的人物應該就是我們所熟知的戴姐
在台北做的比較高端的是戴姐跟紀姐
一般來說,一旦打入高端的市場
這個不代表你可以躺著賺
這代表要戰戰兢兢地下去做
因為客人群的關係,收入高,但是一旦曝光了,就準備被這些高端客人誅九族
這是個恐怖平衡
此話怎麼說?
你的客人如果是檯面上有頭有臉的人物
有幾點非常重要
1. 隱私
2. 小姐素質
3. 不能隨意得罪人
隱私是最重要的,在檯面上的人閃狗仔都來不及了
對於做我們這行的,更是要幫客人保持隱私
我常常在上面廢話,但是我不會去說我有哪些客人
名人是名人,他們不是聖人
他們也是有需求,在家裡的媽祖婆也有吃膩的一天
因此,有名有錢的人,要找的就是像我們這種高端的老闆們
名人嫖妓被抓還是開趴被抓,這種都是很有看頭的新聞,而且一旦被影射
跳到黃河也洗不清阿,為什麼陳致台被爆出來?
你他媽花台幣5000、6000找的是能有多好?
再來是小姐素質,一般高端的客人當然不會看上普通的小妹
高端客人不缺錢,但是他們缺素質高的妹子,缺口風緊的妹子
或者有其他特殊需求的
現在是個數位化的時代,我看很多帳冊以及名單都還是用寫的
雖然可以降低在網路上被破解的風險,但是手寫的很容易被警察抄到成為證據之一
因此我本人則是用雲端加上代號做帳以及做名單
比如說
hy103ntD58120s0gd
這個代號裡總共有9個我所需要知道的訊息
代號對我來說都必須要一目了然
而說到素質,高端的客人漂亮的女人當然是有吸引力
但是已我的客人來說,很多中年高端客人,找的是要感覺
因為在漂亮的妹子,他們要多少有多少
當然還是有不少人是要找漂亮的。而我們就必須要滿足客人的需求
比如說之前在中x某個低能節目很有名的固定咖,最近版面不少
當初就有出來幾天,某個有名的x姐搞到的,一開價就是40萬
排的人一堆,層次不夠高反而排不到
就可以看出來,這些人缺的不是錢,而是優秀的妹子
往往當藝人賺不到生活所需,但是挾著名氣到這行來做個幾單就夠吃好幾年了
最後就是高端的客人,完全得罪不起
為什麼是恐怖平衡? 就是因為你的客人可能權力很大
看看電視上的立委們,哪幾個有在玩其實都知道
阿大家會覺得說,你在洛杉磯開業,你知道三小?
我沒去接這些人,但是接過他的妹子會說話啊
但是這些事情說出去的話
第一個妹子死定了,如果妹子還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的話,那更慘
第二個老闆也死定了,如果惹到的是大咖的話,等著被稿吧
第三個客人也死定了,爆出來的話,如果是大咖一點的還有能力壓下來
沒有的話他也死定了,光新聞24小時說他出去開查某,全台灣都知道了
因此這形成了一種恐怖平衡,誰也不能出錯
所以今天這則新聞出來,我相信很多高端的客人都在皮皮剉
一些小模還是網美就不用說了,放心好了,這些老闆跟高端客人不把你們放在眼裡
老闆已經被抓了,他有一陣子要喝西北風了
小妹來說,就要看這位老闆怎麼藏他的名單了
畢竟不是現場抓到,在美國來說是無法判刑的
最怕的就是狗仔將他們給挖出來了
因此,身為一個高端老闆,安全隱私,是最重要的
而且每天都不能出錯,富貴險中求,而這個錢來的快,相對的風險高很多,更要加強把關
樹大招風,因此更要小心操作
老闆築的塔越高,掉下來就越痛
我平常在洛杉磯這邊幫許多朋友安排
一般來說我有正常的店面(給一般大眾)
以及vip的顧客
正常店面我已經說到爛掉了
我來說說vip客人通常跟我拿最多的是什麼
一般來說伴遊最常見,再來就是開趴了
伴遊的話就不用說了,此則新聞所做的幾乎都是高價伴遊
也就是從台灣抓一些小模到國外陪客人逛街、商務、打炮
行情價一天$5000美金起跳
再來最大宗的就是開趴了
在洛杉磯這邊,遊艇趴特別多,而且大約一個月我可以接個3單左右
放假時期基本上平均至少都有5單以上,甚至更多
客戶不外乎就是些富二代以及老闆們
超跑團、秘密學生群組、老闆招待客戶等等
而小妹都要挑過,不是說漂亮想做就能做
參加這種活動手機是不能帶的,上船前或者進屋前東西都要交給我們配的管家做管理
有時候進屋後就要全身脫光光進去
裡面有各式各樣的酒、食物,各式各樣的玩具(看主題)
通常這樣的行情一個小姐一晚約$3000美金起跳,素質越高價格越高
如果要玩藥的話(molly或者歐洲糖等等)
價格還要再往上加,客人需要的話偶爾會透過我們
畢竟洛杉磯的社團裡有各行各業的人,因此許多客人往往省麻煩,會直接開條件給我
我們是全部都包,食衣住行,所有的玩具全部都包
一場下來客人大概都至少要花2萬以上
如果客人夠大手筆,我們偶爾會附贈一個jar的歐洲糖
在此分享個名詞給大家,如果喜歡電音趴的朋友(ultra或者wonderland)
在美國很常會聽到jar或者boat
jar泛指100顆而boat泛指1000顆
最後,
這行水很深,有時候不是一般人想的那麼簡單
並不是說找個妹子,找客人打炮賺錢,這樣就好,很多後續措施都要想好做好
出去玩很正常,而且也擋不住
在外玩,安全最重要,平安回家最好
因此挑選老闆非常重要。
-------夢境結束線-------
以上純屬夢境,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啦。
死刑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支持廢死的人變多的八卦時間Fri Apr 1 13:33:18 2016
前文恕刪
個人經驗上,大部分支持廢除死刑的朋友有兩個主要來源,以及相應的觀點。
來源之一是法律系畢業生/司法工作者
這些人因為實際接觸過司法,更強烈地感受到我國司法是如何的不值得信任。
先前有幸聽一位對冤案頗有研究的朋友分享數個例子。
可能很長,但我至少上亮色標個重點。
(我不太會,好像失敗了,重新調整一下XD)
江國慶案、蘇建和案這種耳熟能詳的例子就不說了,
鄭性澤案中,除了現場還原與警察中彈狀況嚴重不符、警察擦拭了有指紋的槍枝,
更奇怪的是很多證據被弄丟了。
一般來說,證據應該要是1、2、3、4、5這樣排列,鄭性澤的證據卻是1、4、5、7...
當中缺少的證據有沒有對他有利的?不知道。
鄭性澤本人可能不是什麼善類,但這個例子顯示了警察連保存證據都做不到。
同樣的狀況出現在劉正富案中,這我以前就沒聽過了。
劉正富被指控糾眾鬥毆打死人,但他怎麼「糾眾」「打人」呢?
法官說,他是以不詳之方式與不詳之一干人等聯繫,打死死者。
所以是不是真的由他揪人、有沒有共犯甚至他在不在現場都不是很清楚。
而問題又來了,劉正富曾提供一張事發當時他在其他地方購物的發票,做不在場證明。
發票被警察弄丟了。
順帶一提,劉正富案的目擊者是在八個月之後才被找來指認的,
我自己英文單子背完八小時就會忘了,八個月之後能否記清一個人的臉,
個人是覺得有困難。
提到目擊者又不得不提林金貴案,兩組目擊者分別在事發後五個月和十個月被找來指認。
用以讓他們指認的相片,是林金貴身穿囚衣、雙手上銬的照片。
有修過一些心理相關或認知偏誤的鄉民可能知道定錨效應、月暈效應等等影響。
除了指認之外,DNA、指紋或監視器都太模糊不清或量太少不能驗。
林金貴自始至終主張自己無辜,他甚至還通過測謊。不過法院認為指認有效。
邱和順在去年本來是要被槍決的死囚之一,因為監察院把他的卷宗調走了,
羅瑩雪才沒法簽名。
調查什麼呢?調查刑求。
可能各位也聽過,網路上搜尋他的名字就能找到刑求錄音。
實際上當時審問的員警也已經因為刑求被判刑、也有其他退休員警良心發現說有刑求。
但法官始終都拒絕再審。
相比邱和順,謝志宏的案子又更離奇一點。
謝志宏在第一次做筆錄的時候,說有性侵殺人;第二次說沒性侵但有殺人;
第三次律師到場,他改口說自己沒做,前兩次是因為被警察打才說的。
那其實就SOP來說警察做筆錄應該要錄音錄影,證明沒有刑求。
不過前兩份錄音錄影檔又不見了。
到底誰說謊?不知道
杜氏兄弟也是著名一案,所有證人物證都在中國,
因為兩岸司法的互助協議,我們只好承認他們的證物效力。
中國司法公正嗎?舉最近的銅鑼灣書店事件就讓人不敢恭維。
法官也曾多次請求中國把證人或物證帶來驗過一次,但都沒有結果。
所以判決總是在無罪和死刑之間搖擺。
最後判的法官說,中國司法很進步了,所以沒錯。羅瑩雪簽了。
另外有很多DNA的鑑識報告都曾被推翻,
像陳龍綺案,他被認為是共同性侵受害者的其中一位兇手,
但既然兩人以上的DNA混雜,驗就變得非常困難。
當年的檢驗結果是「不排除陳龍綺」。但他始終堅稱自己無辜。
後來,經過數年、許多民間團體奔走救援,以新技術再驗,發現跟他不符合,
終於重見天日。
同樣的例子也出現再呂金鎧身上,他與另一名被告也被指控性侵,
但不斷上訴都以「DNA不排除呂金鎧」為由,繼續判有罪。他也乾脆放棄了。
後來另一名被告堅持繼續打官司,也是用新技術一驗──尷尬了,沒有呂金鎧的DNA。
但法官不受理這個新證據。
DNA以外的鑑識技術也往往很可疑,例如呂介閔是被以屍體上的齒痕定罪的。
但過了幾年,美國的相關研究機構發來報告說:
皮膚是有彈性的,牙齒咬在上面痕跡會隨時間改變,根本不準。
繼續審理的時候也有新技術發展,一驗才發現咬痕上的唾液DNA跟他不符。
上述幾個例子是司法機構問題的冰山一角。
他們是冤案嗎?不知道,也許真的都是兇手也說不定,
但更重要的是警察為什麼連保存證據或錄影這種事情都辦不好。
很多我們今天相信的科學鑑識技術,到明天就變得一文不值。
會不會過幾天又出現新技術發現其實陳龍綺、呂金鎧是兇手沒錯?有可能。
但相對地,有沒有可能出現新技術,結果證明劉正富、林金貴都不是兇手?
再者,司法機構也存有嚴重的師徒/學長學弟制概念,判決是有慣性的。
法官在判決的時候,前面一大串其他法官的判決羅列在他前面,
當中有的是他老師、有的是學長,他要用怎樣的道德勇氣去寫一個完全相反的判決?
也有很多資深的司法從業人員,例如以前上新聞會對疑犯咆哮的檢察官,
是相信了自己的經驗與眼光,還是相信了證據?
更不用提警察和司法機構的過勞狀況,很多卷宗是根本看不完,
還出現過法官複製貼上前幾次判決書,結果跟自己的相互矛盾的結果。
不否認,很多時候我們會遇到一些看起來罪證確鑿的案例,
但正是這股自信,導致了前面這麼多冤案或疑似冤案的結果。
特別是陳龍綺、呂金鎧等人,如果性侵也是唯一死罪而且速審速決,
(相信這兩點都很多人支持)
會不會沒辦法重見天日?
許多抱持會誤判主張的人,不一定是真的深信犯嫌會悔改或受害者會原諒他,
而是知道了司法的極限、也認為短期內把司法改革到沒有誤判基本上是不可行的。
死刑與無期徒刑的差距,就在於被定罪的人有沒有機會親驗看到自己被證為無辜。
第二種是來自於社會科學領域的學生/研究者/參與者
這邊的觀點是,人之所以會犯罪,有時社會帶有一定責任。
但這邊非常吃重人能否體會其他社會底層的感受,言語有時不足以形容。
個人能想到容易討論的例子就是,
八卦版、男女版等大版上不時有版友分享自己不太開心的人生經驗,
底下也常常得到許多鼓勵和迴響。
許多有令人難過的經驗、今天能在這裡好好直面自己的人,
可能都受過其他人的幫助──老師、朋友、長輩、某個值得彼此好好愛的人,
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們自己轉念走出來。
那那些沒有受到幫助的人呢?
在死刑存廢的議題上,湯英伸就是一個令人反思的案例。
他一個原住民少年到漢人社會打工,被雇主反覆剝削,最後終於怒氣爆發殺人,
他殺人有沒有錯?絕對有,也無可否認他非常殘暴。
但如果當時他的僱主、主管機關或民間組織有人注意到他的狀況,幫他爭取權益,
有沒有可能不需要以命抵命呢?
又,如果維持不同族群、不同身分的人平等是國家社會的責任,
那槍決他是否公允?
其實談到這邊,有很多人會發現正義是相對的。
如果有少女殺害長期性侵自己的獸父,是該判死刑還是「殺得好」?
個人經驗,聽到比較多的聲音是後者。
那如果少女是受父親長期的精神凌虐呢?也許每天回到家都是被怒罵或跪兩小時
大概多嚴重的凌虐,我們會覺得少女殺父親是正確的;
多嚴重的情況我們才會覺得不該殺這個父親?
又,如果少女存在精神疾病呢?也許是被父母逼出來的,也許本來就生病了。
不知道版友們有沒有大概了解羅爾斯「正義論」的觀點,
一個理想的社會,所有人都應當機會公允,
就算不能做到,也應該讓底層的人能夠迅速翻身。
這不會因為你出生在不同的族群或地區而有所差異,
也不會因為你父母是郭台銘或陳進興而有所差異。
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邏輯:我們的社會支持復仇嗎?
我相信對大部分人而言,死刑做為預防的工具,也作為復仇的工具。
所以國家是認同復仇的概念的。
那,個人可不可以復仇呢?
來自社會底層的人,能否對社會復仇?
抱持這兩種觀點的人會認為,
國家應該以類似病患的角度對待犯罪者,因為那是國家社會發展下的部分犧牲品;
他犯罪,是他某個地方不健全,國家的責任則是把他變得健全。
而國家可能也不應該允許復仇的理念存在。
另外,通常抱持這兩種觀點的人都同意,死刑或許對一般人具有威嚇效果;
但對於會犯下滔天大罪的人不一定有。
這些人可能覺得自己走投無路、可能認為自己絕對不會被警察抓;
或者根本就是瘋子,法律跟道德對他都沒有約束力。
確實,透過死刑存在,我們可能阻止「殺一兩人不會判死」的曾文欽出現,
但反過來想透過殺人出名並求死的鄭捷就出現了。
終身監禁(無論是否假釋)約束心智正常的人足矣,
對於這些罪犯,就如女孩的母親所說,立什麼法唯一死刑加永久鞭刑可能都沒用,
你只能從家庭、教育和學校讓他自然消失。
以上,一些對死刑存廢的大致了解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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